第A03版:综合

守护保健食品和特医食品安全

“逢十”专项执法行动走进淮安区

本报讯 随着重阳节的到来,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简称“特医食品”)迎来销售高峰。10月9日,市市场监管部门“逢十”专项执法行动走进淮安区,随机对两家保健食品和特医食品经营主体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指导经营主体合法合规经营,引导消费者正确辨别、合理消费保健食品和特医食品,避免落入虚假欺诈的消费陷阱。

执法检查人员身着统一制服,携带执法证件,先后走进福壹家超市、喜娃娃母婴生活馆,检查店铺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随后,在店内特殊食品经营专柜查看保健食品“蓝帽子”和特医食品“小蓝花”标志,以及批准文号、标签和说明书等,查看经营主体的进货单据和供货方资质等。此次检查整体情况较好,但一家经营主体存在警示用语标注不规范、未严格遵守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情况。执法检查人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督促经营主体迅速整改,并在日常经营中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执法检查人员还向经营主体宣传了保健食品和特医食品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新近出台的特医食品政策法规,叮嘱经营主体合法合规经营,杜绝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张春松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和特医食品应选择正规超市、专卖店的专柜,警惕经营主体以假乱真、虚假宣传,应准确辨识保健食品专属标志“蓝帽子”和特医食品专属标志“小蓝花”及批准文号,按照标签说明书上的保健功能及适宜人群,有针对性地进行选择,并索要发票等购物凭证,以备后续维权。

特殊食品包含保健食品、特医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泛开展特殊食品系列科普宣传活动,持续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者虚假宣传、欺诈营销等违法行为;广泛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以及户外大屏等开展特殊食品科普宣传;制作发放宣传牌、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依托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向公众宣传特殊食品基本常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组建科普知识宣讲团,走进社区、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开展宣讲活动;运用各类宣传平台开展典型经验宣传,发布消费提示,讲解常见欺诈套路及防范指南,曝光涉及特殊食品的典型案例,切实增强消费者自主防范意识。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共开展相关科普宣传65次,各项活动、举措均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继续切实提高监管人员实践操作技能,及时回应热点问题,持续加大行业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特殊食品经营环节优质规范店创建工作,持续做好保健食品和特医食品全流程监管,守护特殊食品安全,继续强化正面宣传引导,进一步引导公众合理科学选用特殊食品,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特殊食品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努力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新格局。

■融媒体记者 刘梦

通讯员 吴东昌

2024-10-11 “逢十”专项执法行动走进淮安区 2 2 淮海晚报 content_258078.html 1 3 守护保健食品和特医食品安全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