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引进总投资达50亿元的重特大项目南高齿,需要腾出金湖经济开发区南一块土地,该地块为江苏某机械公司所购置,如何实现土地置换腾挪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此时,金湖县法院审理的金宁资产公司诉澳威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依法对澳威公司的土地房产等财产进行司法处置。金湖县法院发现,无论地块形状、土地使用权类型、土地面积等均与江苏某机械公司在县经济开发区南部购置地块极为相似。从地块优势来看,说服江苏某机械公司换地有一定把握。但金湖县法院同时也发现,澳威公司地块具有特殊性,大体分为三块,A地块呈L形(约16.8亩),B地块呈长方形(约25.2亩),C地块呈小长方形(约15.9亩),因澳威公司欠付工程款,C地块被承建方占用并出租,如何处置澳威公司土地使用权成为难题。
为妥善处置企业资产,尽快将资源重新利用,金湖县法院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了案情。在金湖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金湖县法院与县土地资源管理部门、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就分割处置的可行性多次进行沟通协商,商谈解决方案,后确定对A、B、C三地块进行分割拍卖并分别赋权。2022年7月,A地块被湖润公司以157万元的价格拍得,B地块被江苏某机械公司以220万元的价格拍得,江苏某机械公司现已进场建设,南高齿项目也得以顺利落地。
“分割处置土地使用权”方案的提出,是司法实践的创新。受地形的限制,澳威公司地块难以发挥最佳的效用,同时,因为该公司部分厂房土地被他人占有,难以在短时间内解决,导致企业资产无法整体处置。问题久拖不决造成企业资产闲置,不能满足资源市场的迫切需要。该案的处理还涉及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用地问题,在时间上具有紧迫性,在这种情况下,金湖县法院积极构建府院联动大格局,提出“分割处置土地使用权”方案,既保障了土地等优质资源快速再利用,推进新兴企业形成生产力,又为总投资50亿元的南高齿重点招商项目的引进落地扫清了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