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创富

就业有困难人员 可享受哪些扶持?

本报讯 近日,市民朱先生拨打本报创富互动热线询问,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后,可享受哪些政策补贴?就此,记者询问了市人社局就业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

据介绍,认定了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不低于1/2,不高于2/3给予补贴,淮安市市直补贴标准为60%,补贴期限3年,如符合条件,可根据政策延长至5年。例如: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每月最低缴费金额为850元,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则每月职工医保最低缴费金额约380元,每月合计缴纳约1230元。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后,可申请社保补贴,每月补贴金额约740元,全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约8800元。

此外,根据市区标准,就业困难人员所创办的创业主体首次成功创业(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并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依法申报纳税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4000元。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5人及以下的,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2000元/人;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5人以上的,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3000元/人(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初次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基地以外自行租用合法经营场地创办的创业主体,根据实际支付创业场地租金50%给予租金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最后,就业困难人员还可优先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公益性岗位是由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专门岗位,具有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的属性。淮安市各级人社部门会不定期发布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只有认定了就业困难人员的求职者才可以应聘这类岗位。

■融媒体记者 王舒

2022-03-30 2 2 淮海晚报 content_178303.html 1 3 就业有困难人员 可享受哪些扶持?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