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健康天地

市三院通过国家药物临床试验 机构备案检查

■通讯员 姜 弘 丁华珍

本报讯 近日,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备案现场检查结果。市第三人民医院成功通过备案检查,具备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资格。

市三院党委高度重视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建设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完善组织架构,成立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及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制定管理制度、标准操作规程等,积极选送人员外出培训和学习,多次邀请国内知名专家来院开展培训,不断提升人员业务水平。

10月11日—12日,检查组根据《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办法》,对市三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及精神卫生专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市三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主任、党委副书记、院长秦孝峰,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志艳,精神卫生专业组负责人黄成兵分别作情况汇报。检查组通过实地检查、查阅台账、考核提问等方式,对机构设施设备、文件体系、临床试验运行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

市三院精神卫生专业科室现有床位280张,患者来自淮安、宿迁、连云港、盐城、扬州、山东、安徽等省市;诊治病种全面,包括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等病种。科室研究团队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交流经验、院内培训,掌握了药物临床试验专业知识,主要研究者具备承担药物临床试验资质。科室操作规程完善、应急预案完备,能够覆盖药物临床试验各个环节。科室具备受试者接待、试验用药品暂存、文件资料保存所需条件;治疗、抢救设备配备齐全,具有重症抢救、转运ICU能力。

市三院将以此为契机,逐步从“临床医疗型”向“研究型医院”转变,进一步提高科研能力,发挥专业优势,全面加快高质量发展步伐,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2024-11-19 1 1 淮安日报 content_261045.html 1 3 市三院通过国家药物临床试验 机构备案检查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