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苑小区已具备回迁安置条件,交房和结算工作定于2023年8月18日至31日开展,过渡费结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请回迁安置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安置凭证等相关证件办理交房和结算手续。具体时间、地点以交房通知书为准。
特此公告
淮安市清江浦区和平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