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社会

和顺苑小区回迁安置公告

和顺苑小区已具备回迁安置条件,交房和结算工作定于2023年8月18日至31日开展,过渡费结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请回迁安置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安置凭证等相关证件办理交房和结算手续。具体时间、地点以交房通知书为准。

特此公告

淮安市清江浦区和平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7日

2023-08-18 1 1 淮安日报 content_223419.html 1 3 和顺苑小区回迁安置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