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孙某因别人拖欠自己装修款,将其诉至洪泽区人民法院,可由于材料不全、证据不足,最终败诉。案子虽然结了,但问题没有解决。这几年,孙某没少往法院跑,在与承办法官鲁海军交流时,经常因情绪激动言辞激烈。前不久,他又来到法院,这次见到鲁海军,不仅满脸笑容,还送来锦旗。是什么让孙某态度发生如此大的转变?这源于洪泽法院开展的民事纠纷“一案一清”实质解纷改革。
“近年来,洪泽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通过事务办清、事实查清、道理说清、法律讲清,推动纠纷一次性解决,防止‘一审生二审、审判生执行’。”洪泽法院院长李玲介绍道。
今年1—7月,该院一审服判息诉率保持全省法院前十,上诉率和发改率同比分别降低9%、8%,执行案件数量同比减少12.6%,申请再审和信访数量实现“双下降”。
事务一站办清,让群众只跑一次腿
“我经营一家建筑公司,这几年因为装修尾款收不回来,经常往法院跑。这次到法院起诉,我感觉和以前大不同,案件立案后,仅十几天时间就拿到了拖欠的装修款。”李某说。
以前,李某到法院起诉要跑好几趟,费时费力,忙半天也搞不清哪个窗口办哪件事,对立案程序一头雾水。
“这次一进法院大门,就有引导流程图,还有专职导诉员全程详细解答疑问。不到10分钟,手续全部办完,太给力了。”李某称赞道。
洪泽法院强化“如我在诉”理念,设立“一站五中心”,制定“一案一清”工作引导流程图,为当事人提供全流程引导服务,实现立案办理、联系法官、法律咨询、法律辅导等诉讼事务“无缝对接、一次办好、一次办结”。
事实力求查清,推动定分止争
“张法官,工程款已全部支付,这是付款截图。”3月23日,王某比调解书确定的付款时间提前5天支付2.8万元装修尾款。
今年2月,孙某与王某因装修尾款吵得不可开交,孙某为讨要装修尾款安排工人堵王某饭店,矛盾愈演愈烈。双方在材质和单价计量上分歧较大,承办法官张蕊从固定工程尾款数额入手,到现场勘查,并由当地资深的装修行业第三方参与评估比价,最终矛盾得到化解。
“事实查清”是最为关键的一环。洪泽法院明确庭外“三调查”机制,突出实地调查,对于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传统纠纷,法官基本上都能深入现场勘验调查。加强职权调查,建立职权调查识别机制,院庭长审核把关,规范流程并附卷,着力解决当事人取证难问题。借力专业调查,建立建设工程、保险、医疗等人民陪审员专家库,加强与鉴定机构、行业组织、商会等沟通,协助查明涉专业案件事实。
道理务求说清,解开双方心结
“我们回去一定好好过日子!”近日,洪泽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撤回离婚诉讼,双方打开“心结”,重归于好。
当事人张某和王某2011年结婚(均为再婚),婚后生育一女。张某多次在网络平台上借款,且借款去向不明。王某劝说无效,认为婚姻已无法维系,故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你们之间没有不可调和的矛盾,再婚组成家庭不易,并且张某自始至终不同意离婚。”承办法官黄丛梅在调解过程中,通过与王某交谈,发现王某虽然要离婚,但态度已没有那么坚决。捕捉到这一细微的变化,黄丛梅从孩子、家庭等角度耐心劝说,进一步缓和两人的关系。
“我们法官在办案时要讲法理,更要讲情理。只有把道理讲清,才能案结事了。”黄丛梅说,尤其在处理涉家庭伦理类纠纷时,及时掌握当事人的心理预期,找到与当事人情感的连结点,是开展调解工作的关键。
洪泽法院树立“事心双解”理念,构建“分层递进、闭环衔接”的立体化全流程释明机制,通过溯源矛盾缘由、吃透案情、摸清心理、精准释明,让群众打开“心结”、解开“法结”,让群众带着怨气来、带着服气走,实现“服判息诉、实质解纷”。
法律精准讲清,力求纠纷一次解决
“严法官,我马上要进一批鸡苗,可农庄的围墙、灶台等出现严重裂痕,请尽快帮助解决。”刘某称,建造农庄时,他从植某处购买沙石、水泥等建筑材料,2个月后,发现围墙、灶台及部分地坪出现严重质量问题。
第二天,承办法官严银便拿着类案判决书,与驻庭调解员、特邀检测员一同前往农庄进行现场勘验。讲明法律规定和类案判决结果,见植某认识到法律后果,严银和驻庭调解员进行“背靠背”调解,引导双方寻求最优解决方案。经过两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由最初的拒绝沟通到心平气和地接受诉前调解,植某同意赔偿刘某4万元,并当场履行。本案诉前调解成功后,其他6名用户和植某也到法院申请诉前调解。
该院通过压实法官全程法律释明责任,及时准确归纳争议焦点,充分保障当事人庭审权利,保证其陈清案件事实,做到当事人说事、法官释法。2022年以来,送达释明提示函1356份。
“当事人进了法院门,我们要树立‘案件到我为止’的意识,一案要是不清,小案也可能衍生出几个案子,大案就更不用说了。只有努力一次性把案件结清,才能减少许多不必要的诉讼。”该院副院长贺志安说。
(凡振峰 费苏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