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洪泽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创新引入“刑加民”一体化审理机制,积极促成被告人和被害人达成和解,成功化解系列诉讼,取得较好效果。
被告人张某、黄某某与朋友在KTV唱歌,在此期间被害人唐某某与朋友前往该包间,双方因琐事引起争执。因双方都喝了酒,矛盾没有及时平息,张某与黄某某对被害人唐某某的头、面部进行殴打。经鉴定,被害人唐某某身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该起酒后失控的争斗引发了三起诉讼:唐某某先后两次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张某、黄某某支付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费用;公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张某、黄某某提起公诉。
刑事案件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及时引入“刑加民”一体化审理机制,邀请民事案件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积极开展调解工作。该案以民事案件的损害赔偿金为参照,在刑事审理中专设当事人和解特别诉讼程序,通过释法说理,劝导当事人积极进行社会关系修复,矫治过错、消弭矛盾,用情理法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
最终,结合两名被告人自首、认罪认罚、被害人谅解等法定情形,法院依法从宽处理,对两名被告人适用缓刑。同时,民事案件一起履行完毕。至此,该起酒后斗殴引发的系列纠纷实质性化解,真正做到事心双解、案结事了。(陈颜 陈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