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起,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实施。这是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领域的第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2022年12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GB 811-202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由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相关技术机构制定。新版国标自2023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全面替代GB 811-2010《摩托车乘员头盔》。新标准修改了适用范围,增加了电动自行车乘员(包括驾驶人及乘坐人员)佩戴的头盔;新增了3项安全性能指标,分别为头盔表面摩擦力、头盔护目镜的耐磨性(雾度)和头盔表面凸起结构的剪切力。新标准规定的头型尺寸更合理,由旧标准中大、中、小、特小四个头型修改为A、E、J、M、O五个头型。新标准还修改了头盔的种类、形状。为便于直观区别,头盔按适用对象分为A类盔、B类盔两类。头盔按形状则分为1类盔形状为全盔,2类盔形状为3/4半盔(春秋盔)、3类盔形状为1/2半盔(夏盔)。
专家提醒,骑乘电动自行车一定要正确、有效地佩戴合格的安全头盔,不要佩戴“应付式”头盔,不可使用安全帽代替头盔。建议大家在购买头盔时选择适合自己头型大小的产品,不要过紧或过松,以不夹脸、不晃动为准,重量以佩戴后脖子不累为准。
■据江苏交警 江苏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