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原以为将别人的驾驶证换上自己的照片,就能“通行无阻”,却不想高科技让违法行为无处遁形。7月26日,一名无证驾驶的司机就这样栽了。
当日16时许,市交警支队一大队路面执勤警力接到勤务指挥室指令,一辆苏H牌照小型轿车沿西安路由北向南行驶,车辆驾驶人涉嫌无证驾驶。两分钟后,三中队民警顾伟在西安路健康西路路口将该车拦下。
在核查时,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证、行驶证齐全,但根据多年的路查经验,民警发现了蹊跷。驾驶人刘某所出示的驾驶证与系统查询出的明显为两个人,且报出的联系电话与登记在册的号码不符。经过一再询问,驾驶人承认他所出示的证件不是他本人的,而是在路边捡到的,由于自己驾驶证被吊销,所以想到把自己的照片换上去,充当自己的驾驶证使用。
经核查证实,该车辆驾驶人实际姓名为李某,因交通肇事罪于2017年12月1日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责令两年之内不得重新申领,之后李某未再申领过机动车驾驶证。
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李某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非营运机动车,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罚款4000元,收缴其使用的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正、副本,并行政拘留7日。
据介绍,为进一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全省正持续开展整治失证驾驶、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据介绍,在此次行动中,交警部门联合多部门多警种,依托高科技手段,及时锁定目标,迅速发送指令,路面执勤警力在第一时间内进行拦截查处。■融媒体记者 何剑峰
通讯员 周纲 陈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