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销售备案的设备范围为“应当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非无线电发射设备、无需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在销售时无需办理销售备案。
(一)无线电发射设备包括数字对讲机、无人机、广播发射机、公众移动通信基站、手机、物联网(NB-ioT)终端、集群设备、数传、无线视频传输设备、RFID设备、无线接入设备、雷达、导航设备、卫星通信设备、无线局域网设备等。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