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 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力量载体,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要千方百计把市场主体保护好,为经济发展积蓄基本力量。随着时代的发展,企业对政府服务有了新期待。然而,部分地方仍对企业频繁检查、过度执法,既未能提供有效服务,又加重了企业负担。
企业是经济发展的根基和命脉,给企业减负就是为经济蓄能。必要的检查是不可或缺的,但精简不必要的检查,坚决摒弃形式主义,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同样势在必行。赴企业进行检查前,不妨“三问”。
一问:检查是不是必要的?
每次检查都要有法可依,不能想一出是一出,平白浪费人力物力。对必须要检查的事项,可以依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相应的检查标准,对必要的执法检查建立清单,对清单外的检查事项严格控制。对可通过非现场检查方式达到检查目的的事项,尽量不要纳入现场检查范围。例如,可运用在线监控、用电监控、无人机等无接触方式,或者可以通过其他渠道获取信息数据的。对那些“作秀式”“盆景式”“走过场”的形式主义检查内容,应严加防范、坚决杜绝。
二问:检查形式是否可以优化?
如果必须进行现场检查,也可在形式优化上下功夫。明确不同层级执法机关检查对象清单,打通部门间信息壁垒,落实检查计划备案机制,统筹合并同一时间段内同一对象的检查计划,采取跨部门联合检查方式,争取“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在检查过程中,不要求负责人陪同,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和经营活动,查深、查透,精准高效,缩短企业迎检时间。同时,对检查频次进行统计监管,畅通企业反馈渠道,由企业进行满意度评价,注重听取企业意见,实时改进、不断完善。多措并举减少对企业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监管碎片化,让每一次检查都实现价值最大化,让企业更加专心于自身经营,提升效益。
三问:每次检查有无效果?
对企业进行检查可以发现问题隐患、预防事故发生,但不能一检了之,没有后文,也不能一成不变,毫无效果,更不能一停了之,简单粗暴。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尽量一次性告知,帮助企业分析原因、探讨解决方案,给予适当整改期限,及时跟进整改成效。对遵规守法、表现良好、整改到位的企业可以纳入正面清单,适当降低检查频次或进行非现场监管,减少对企业的打扰。同时,做好有力引导,及时公布典型经验做法,鼓励企业加强自主监管,为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放手不等于懒政,减量不等于减效。对企业发展状况,相关部门应给予充分关注,切实做到“无事不扰、无处不在”,以高效精准的“绣花”服务,既留住青山,又让青山常绿。
(作者为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省委党校基地特约研究员、洪泽区委党校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