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朱 雷
郑 强
本报讯 今年以来,淮阴区财政局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提升政府采购竞争公平度。制订并实施《淮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实施细则(试行)》,要求采购人不得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歧视待遇。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和项目绩效机制,对多个采购环节加强政府采购绩效管理,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资源配置。
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和便利度。落实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规范中标(成交)结果公示,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采购活动。采取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推进“政采贷”合同融资、要求依规签订履行采购合同、如期按实支付采购资金等措施,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企业减负纾困,提升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