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0日淮安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淮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杨恒忠同志辞去淮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淮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