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 雪 孙 曦
本报讯 2023年,淮安区人社局持续聚焦机关事业单位劳务费备案管理工作细节,“三位一体”推进劳务费备案管理更加规范,审核讲课费、评审费、考务费等158项。
发放主体“清”。该局梳理现行规定,结合不同行政主体职责分工和备案项目,实施分类管理,按照“谁聘请、谁支付”原则明确发放主体。
发放标准“明”。该局收紧发放范围,发放对象只面向具备相应资格、实际从事的人员,明确不同职称、工作内容发放标准,严肃防范变相、超标准、超范围发放。
发放管理“严”。该局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协同合作,严格履行评审发放方案内部备案程序,实行集体决策,由人社、监察、审计、财政部门共商共议、共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