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1日淮安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韩冬、沈金同志为淮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戴传刚同志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李乐、杨苗、丁浩同志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