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要闻

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评选产生

我市淮阴区司法局入选

■通 讯 员 胡加云

融媒体记者 杜勇清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我市淮阴区司法局光荣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名单,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唯一。

“枫桥经验”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源于诸暨枫桥干部群众的创造和政法工作的生动实践,“发动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坚持矛盾不上交”是其最基本的内涵。

据悉,近年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市委工作部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由淮阴区司法局先行探路,创设“老兵调解”工作模式,充分发挥老兵调解员政治可靠、勇于担当、诚实可信、公道正派的优势,以“战友情结”化解“矛盾心结”,打通化解涉退役军人矛盾纠纷的“最后一公里”,经验做法被司法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在全国推广。截至今年9月,全市“老兵调解”组织为退役军人提供政策解读6219次、法律咨询11269次,帮助就业463人次。

2023-11-08 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评选产生 1 1 淮安日报 content_232138.html 1 3 我市淮阴区司法局入选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