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唐文娟
本报讯 为充分、合理利用高等级医院优质资源,在确保基本医疗服务的前提下满足不同患者的医疗需求,日前,市三院在精神科、心理科、睡眠科、神经科等专科常规及专家门诊基础上,增设高级专家门诊,为患者提供更高品质的医疗服务。
据了解,高级专家门诊由具有相关条件的专家出诊,要求为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20年以上,具有5年以上的正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称,且工作在临床一线,能胜任门诊诊察工作的临床医生。
出诊专家还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负责人,国家级重点学科带头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待遇的临床医学专家,现任或曾任国家级二级及以上专业学会主委(组长)、副主委(副组长);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带头人,现任或曾任省级医学会二级及以上专业学会主委(组长)、副主委(副组长),考核良好以上的省医学领军人才、科教兴卫工程医学重点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