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文凤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并就完善分配制度作出重要部署,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实现共同富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在多个层面积极转型,收入分配制度始终是其中关键一环。党中央多次在重大会议上强调收入分配的重要性,并推出一系列改革措施,促使分配格局合理有序,让经济成果真正惠及全体人民。
第一,收入分配改革彻底改变了计划经济时代“吃大锅饭”的弊端,充分调动了劳动要素特别是人力要素的积极性,为中国经济增长奠定稳固基础。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978年至2022年,中国GDP由3645亿元增长至121万亿元,彻底摆脱贫困落后的低收入国家形象。与此同时,我国居民收入有了大幅度增长。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由343.4元增长至49283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33.6元增长至20133元。
第二,积极推行扶贫措施,历史性地消除了绝对贫困。收入分配并不局限于如何“分蛋糕”,如何通过合理的分配方式把“蛋糕”做大是收入分配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1978年,国家统计结果显示,中国有近2.5亿贫困人口,约占总人口的四分之一。党的十八大以后,伴随农业产业化扶贫、精准扶贫等战略的落实,我国贫困人口数量直线下降。截至2020年底,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改革开放40多年来,按现行贫困标准计算,我国成功实现了7.7亿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占世界同期减贫人口的70%以上,为世界减贫贡献了中国智慧。消灭绝对贫困,补齐了实现共同富裕道路上的最大短板。
第三,收入差距呈现一定程度的缩小趋势。从居民收入差距变化来看,主要表现为城乡差距、地域差距出现小幅度缩小趋势。如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来看,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由2013年的2.81下降到2022年的2.45。党的十八大以来,地区收入差距呈现缩小趋势,2013年至2022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省份是上海、最低的省份是甘肃,最高省份和最低省份的倍差从2013年的4.33下降到2022年的3.4。
总体来看,随着我国贫困发生率和居民收入差距的缩小,我国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迈进。如何设计更加公正合理的分配制度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仍是重大课题。完善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对于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至关重要,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推进生产要素市场化改革,构建注重效率的初次分配制度。优化生产要素配置、提高生产效率必须关注初次分配过程,减少对资源要素的生产流通限制,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和数据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机制。加大劳动力市场改革,提高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应进一步深化劳动就业制度和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制度和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健全和完善农民工权益保护制度;持续推进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住房等一系列二元制度改革,在高质量发展中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增加中等收入阶层的比重;努力在起点、过程、结果上推动教育公平,以教育公平促进就业公平。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缩小金融资源配置不公带来的收入差距,发展普惠金融,提高小微企业金融可得性。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缩小城乡差距,统一城乡建设用地,探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有效途径。加快发展知识、技术、信息等现代要素市场建设,如加快培育数字市场、完善数据产权、推动资源共享、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劳动收入等。总之,重视存量收入与流量收入之间的关系及其调节,重塑和优化初次分配格局。
不断完善政府二次调节职能,构建注重公平的再分配制。加大税收调节力度。主要是健全直接税体系,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再分配的作用。“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优化税制结构,健全直接税体系,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为发挥我国税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应当建立健全含个人所得税、财产税等在内的直接税体系,逐步提高整体税制中直接税的比重,提高税制的累进性。强化转移支付的调节功能。要发挥转移支付平衡地区间财力差距的作用,逐步推动和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加大对“三农”发展、乡村振兴、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投入力度,提高精准性,确保区域协调发展、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效果。要建立和完善区域间横向转移支付和帮扶机制,支持发达地区通过横向转移支付、产业协作、对口帮扶等方式,全面带动相对落后地区发展。缩小社会保障的差异性。要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医疗保险制度方面,应该积极引导城镇医疗保险向农村延伸,推动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与城镇基本医疗的衔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应围绕进一步缩小养老金待遇水平差异,逐步建立全社会一体化的养老保险制度。此外,改革社会保障缴费制度,将缴费与其收入水平挂钩,发挥缩小收入差距的调节作用。
发挥和动员社会力量,构建体现自愿的第三次分配制度。要逐步完善第三次分配的动员、约束、激励机制。其中,设计三次分配激励相容的制度最为重要。由于目前我国慈善和捐赠等三次分配相关制度建设等在起步探索阶段,在三次分配方式发展过程中存在慈善事业管理和监督机制尚不健全、相关制度滞后等问题,导致分配效率下降、统筹能力不足。要优化现有政策工具实现新突破,探索完善第三次分配推动共同富裕的创新机制。从税收、补贴等方面设计激励相容的制度,激发社会捐赠热情,设立基金会、建立慈善信托制度、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如,借鉴发达国家“疏堵结合”经验管理不同种类税收,充分释放慈善捐赠潜力。完善慈善监管体制,通过第三方监管及信息披露,发挥社会对于公益慈善的监督作用。加强慈善行业组织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慈善组织的自我建设与服务能力,如,可应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降低参与公益慈善活动的成本,提高需求和供给资源匹配效率。总之,通过科学制度设计,培育形成慈善事业助推共同富裕的良性生态。
(作者为市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主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