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薛国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忠诚履职、奋发进取,共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案件17371件,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获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最高检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一、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紧紧围绕全力保障、全员学习、全面落实等关键环节,切实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发展。
以底线思维维护社会稳定。办理故意杀人、抢劫、强奸、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犯罪141件165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5件33人。强化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力度,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8件38人。妥善办理控告申诉案件67件,梳理重大风险案(事)例35件并逐一预案推演。依法起诉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安全事故等犯罪37件51人。
以深学笃行落实大会精神。坚持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开展学习研讨、专题宣讲、政治轮训等193期(次),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注重实效导向,通过开展“学习二十大 担当作贡献”“学报告 学党章”等活动,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检察机关落地生根、落实见效。
以提升站位践行使命要求。在两级党委、人大、政府关心支持下,法律监督、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等纳入考核评价或质询范畴,全社会支持配合法律监督工作的氛围日趋浓厚。开展公检法司同堂培训、案件专题会商等79次,会签规范性制度文件21个。
二、自觉服从服务大局,彰显检察使命担当
以“检护发展”保障“至淮则安”,让全社会安全、让投资者安心、让老百姓安宁。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落实《服务重点企业、护航经济发展检察指引书》,办理扰乱市场秩序、侵犯知识产权犯罪54件128人。在办理涉经营类犯罪案件中慎用刑事强制措施,对民企经营者、技术骨干等不批捕22人、不起诉65人,依法提出宽缓刑建议32件。稳妥推进企业合规工作,办理案件15件,发出风险提示函25份,对完成合规整改的6家涉罪企业依法不起诉,2件案件入选最高检案例指引。
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开展土壤保护公益活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份。对影响农田灌溉的防渗渠质量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件,依法办理“靠粮吃粮”职务犯罪案件、非法占用耕地类案件23件。加强涉农群体司法保护,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186件,追回劳动报酬475万元。
深度融入市域治理。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捕335人、不起诉975人,诉前羁押率14.6%。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适用率92.9%,一审服判率99%。强化溯源治理,报送研判报告22篇,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7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举办案例讲述会、以案释法等活动58次。
三、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守住公平正义底线
坚持客观公正,提升监督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诉讼检察提质做优。健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67件,依法监督立案119件,监督撤案289件,纠正漏捕、漏诉219人。深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抗诉20件,抗诉意见法院采纳率94.4%。深化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对全市6家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纠正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861件,1件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
民事诉讼检察扎实做好。依法提出民事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44件,获法院采纳42件。加大对民事虚假诉讼的打击力度,依法监督84件。对原判决、裁定结果正确的申请监督案件,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169件。
行政诉讼检察着力做实。坚持在监督纠错中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56件,行政裁判结果争议化解率全省第一。
职务犯罪检察依法开展。加强与监委衔接配合,合力惩腐肃贪,受邀提前介入监委调查的职务犯罪案件35件、办理移诉案件99件103人。以玩忽职守罪对2名司法人员立案侦查,维护司法执法公信公正。
四、积极履行公益使命,当好公共利益代表
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要求,坚持公益公心、共情共力,做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
助推建设美丽淮安。构建能动监督、恢复司法、社会治理“三位一体”生态检察模式,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61件,诉前检察建议整改率达100%。督促恢复受损耕地、湿地4058亩,清理违规堆弃固体废物1.24万吨,放流鱼苗13万尾。依托移动检测车对大运河等重要水域开展筛查检测38次,向相关部门移送线索14条。
公益守护群众安全。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和食药行政执法衔接,办理该领域案件41件。制发检察建议31份,推动修缮乡镇道路49公里、农村危桥27座。办理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8件,就相关部门信息公开不规范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9份。
拓展公益保护领域。开展“守护国土国财”专项监督活动,市检察院与市审计局建立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立案27件。
五、践行人民中心宗旨,着力打造民生检察
关注百姓所想、回应群众所期,始终把为民司法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倾心办好民生案件。联合市公安局、法院、司法局出台轻伤害刑事案件办理机制,办理各类邻里纠纷、偶发矛盾等轻微刑事案件47件,刑事和解案件23件。认真做好司法救助工作,救助被害人328人,发放救助金443万元。
倾情保护特殊群体。开展妇女权益保护专项行动,依法办理拐卖、猥亵妇女等犯罪案件62件66人,监督立案7人。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犯罪,起诉11件19人,开展法治宣传49场(次),推出防诈新媒体作品15个。全市检察机关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有爱无碍”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监督行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3份。
倾力做好未检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27人,附条件不起诉103人。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零容忍”,批捕97件101人,起诉124件136人。
六、始终坚持强基固本,切实增强发展后劲
强化政治引领、素能培强、基础夯实,持续激发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
抓好党的政治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党建融业务,建成“淮棠正红”党建阵地。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开展系统内政治督察工作,守好意识形态阵地。
抓实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检察官出庭、写作、接访调解、案件评查“四种能力”建设。聘请来自不同行政执法部门的专家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借力借智提升法律监督水平。
抓严纪律作风建设。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出台财经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完善检察官办案制约监督机制。
抓牢基层基础建设。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侦查机关提起复议复核数、诉判不一案件数、当事人申诉案件数、服务对象满意率实现“三降一升”。健全完善领导联系基层、部门对口帮扶机制,上挂下派12人。建成“检务智柜”“在案保”等一批数字检务项目。
2022年,检察机关始终与全市人民同心、与淮安发展同向、与法治建设同行,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前行。市检察院李思雪同志被党中央、国务院表彰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系全省检察唯一、淮安历史首位。全市检察机关共有29个集体、25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表彰,31件案件获评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参考性案例,3件案件入选《江苏检察名案录》,13项工作在省级以上会议作经验介绍。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做好今年各项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保一方平安、护一方发展,做强做优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能动履职、争先创优,努力为中国式现代化淮安新实践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在法治建设中彰显忠诚本色。学习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相统一,追求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相融合,在检察环节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二、积极能动司法,在服务保障中展现担当作为。依托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服务保障更高水平平安淮安建设;认真落实“项目为王、环境是金”工作导向,持续抓实企业合规、知识产权综合保护等工作,助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惩治侵犯群众利益犯罪,用心用情办好每件民生案件、民生实事。
三、强化法律监督,在履职尽责中维护公平正义。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提升刑事检察质效。健全民事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深化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强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持续做实行政检察监督。抓好新形势下公益诉讼工作,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
四、加强队伍建设,在严实要求中锻造检察铁军。全面加强检察干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健全完善检察官履职评价、追责惩戒机制,努力实现权力与责任的平衡、放权与监督的结合、公正与效率的统一。以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韧劲,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