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要闻

淮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号

《淮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已由淮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通过,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9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0月10日

2022-10-25 第3号 1 1 淮安日报 content_197173.html 1 3 淮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