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经开区风采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参加公开听证会

经开区检察院助力误入歧途学生重回正轨

■通讯员 许一欣 李 乐

本报讯 “检察官阿姨,参加听证会的叔叔、阿姨们,我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感到深深地懊悔……”近日,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举行的公开听证会上,刘某说道。

犯罪嫌疑人刘某、马某均为在校大学生。2021年11月,刘某与马某通过微信兼职群联系王女士,向其介绍“乘机购酒”促销活动,表示可以帮助其招募人员乘坐飞机以优惠价格购买知名白酒,只需支付购酒及报酬费用。之后王女士通过微信向刘某转账1.3万余元。刘某收到转账后即刻提现,并迅速将王女士拉黑,后刘某分得9500元、马某分得4200元。

办案检察官认为,刘某、马某的行为已涉嫌犯罪,但他们归案后悔罪态度较好,认罪态度诚恳,且均系初犯、偶犯,案发后已全额退赔并获得被害人的谅解。承办检察官还多次到2人所在学校、户籍所在地走访,了解2人在校期间的实际表现以及亲朋、邻居的评价。出于教育、挽救的目的,拟对2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久前,这场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人民监督员、学校代表等参加的听证会在经开区检察院举行。

市人大代表林雷说:“他们都是在校大学生,认罪态度好,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觉得应该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

“学生社会经验不足,法治观念相对薄弱,通过进一步教育管理,完全可以帮助他们走上正途。”市政协委员张晓军说。

听证会上,检察官介绍案情,听证员围绕案件交流沟通并发表意见。最终,听证员们经过商讨,本着教育、挽救及警示的原则达成共识,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不起诉的意见。综合考虑听证会的意见,该院最终对刘某、马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据承办检察官介绍,不起诉不等于无责、不处罚。为加强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工作衔接,形成合力,该院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意见书,建议对2人作出行政处罚。

近年来,淮安经开区检察院积极推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地落实,通过加大公开听证力度,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慎重作出捕、诉决定,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同时,做到惩罚与挽救相结合,最大限度发挥刑事司法对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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