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专版

生命的节奏

——评王往小说集《柿子在枝头叫喊》

■ 李 超

关注王往的小说已久,印象中他最擅长中短篇小说创作。小说集《柿子在枝头叫喊》再一次彰显其实力。

王往的写作几乎都体现了这几个特征:对现实的关注,对底层生态始终如一的关怀,对生活苦难的聚焦以及对生命尊严的敬意……他不是那种只追求技术(小说艺术)的写作者,他的写作还有所担当和承载,那就是对底层、苦难以及如何面对苦难的思考和呈现。最打动我的是《奔走的少年》,很短的一篇文字,却带给人一种雪亮的震撼。开篇有电影镜头的紧张感,“我这会儿在监狱服刑。我将侮辱我的老板打得不轻,……在呼啸的山风中,我的眼前出现了家乡的田野,紧接着是一个少年的身影。少年被一棵折断的玉米绊倒了,我们扑向他,死死地压住他……”接下来镜头拉向很多年前:第一人称叙述者“我”曾经是一名治安员,执行任务时参与暴揍一个因贫穷而办不起自行车证照的少年,被查到的时候,少年正要去给因病住在六十里外精神病院的姐姐送一只熬熟的鸡。冲突在此发生,叛逆期的孩子终于受不了治安员庞树才一再的羞辱戏弄,奋起反抗,用手里的瓦罐打伤他,并把本来对他不乏同情的治安队长赵诚的摩托车踹入河里,导致矛盾迅速升级。少年像兔子一样奔逃,这个场景在小说里一再出现,照应了“我”当下的境遇:脱离治安员的临时岗位,进城打工,却被老板扣钱、羞辱……两个被害者的场景有诸多相似之处:“我”和少年都是置身卑微境遇的反抗者,都遭受其他强势力量的欺侮——前者是少年遭到治安员们的围追堵截,被一群成年人拳脚相加,“我们看到少年满头满脸的血还在往下流着,吓得松了手”;后者是“我”因为故意伤害罪被判三年徒刑。不同之处在于,前一个场景中,“我”作为施暴者出现,而在后一个场景中,“我”已经由代表强势的执法者,进城后变成被侵害的弱势一方。

服役期的“我”,对生活不再抱有希望:贫富分化造成的两极对立,是社会带来的绝望;被判入狱是对自己未来人生的绝望。“我想我这一生完了。进了监狱后,我对一切都失去了兴趣。三年的刑期并不算长,但是我这样的人出去还能做什么呢。我不相信有什么奇迹会在我身上发生,我也不相信谁还能挽救我”。甚至“我”还想到那个少年的未来生活,“无非和大多数农村孩子一样,读到初中或者高中,然后出去打工,娶妻生子,再打工,在四处辗转中一天天活下去。”这就是灰暗的现实常态。至此,小说完成了约95%的篇幅,所有的叙事都令人感到压抑,“我”的绝望也是传递给读者的绝望。

然而,一个偶然的机会,在监狱的阅览室中,我遇到了他,那个当年的少年,他出现在一本书的扉页上,照片下面是作者简介,“杜建飞,青年作家、记者,1978年生于涟河焦集镇杜庄村”,那个被贫穷和强势欺侮的少年,那个被好几个成年人暴揍而血流满面、近乎死去的少年,他并没有如“我”所预料陷入生活无望的沙漠,而是在看不见的地方完成了意想不到的蜕变,成了一个“生活得那么好”的人。“那么好”不仅指物质和社会地位,我想这里必然投注叙述者“我”所理解的有充足精神意义的生活。“我以为那个乡村少年也像我一样,被生活折磨得面目全非了……我很奇怪,他为什么能够相信这个世界。”小说至此结束,然而最后提出的这句疑问,“他为什么能够相信这个世界”,一下子照亮了全篇。

如果说“我”代表的是沉陷灰暗现实的大多数,而当年的少年代表的却是一种匍匐后的升华,少年的成长过程在小说中全被省略,从而也成为最值得想象、鼓舞人心的部分,这些都以一种剪辑拼接的方式呈现,简洁的叙事支撑了整篇作品,少年之于“我”的意义,小说之于读者的意义,可理解为此岸对彼岸的寻找、想象和眺望,彼岸对此岸的启示和救赎。

王往的小说讲究叙事节奏,由节奏带来张力,丰富了意蕴。他的叙述往往是朴素的,泥土般的韵味中带着现代诗歌的节奏和美感。如他家乡的“窑塘”,小说《雨燕》中,“我”带着那条聪明而听话的名叫雨燕的狗,为了它不被父亲卖掉,我们俩努力地捕捉野鸭子,窑塘活了,它的水花在人狗欢腾里嘹亮可爱。“雨燕把野鸭子丢在浅水处,又做好了扑杀的动作。”我喜欢《雨燕》,喜欢其中蕴含的朴拙与世俗的乡风。

也许王往亦常怀念这朴拙与世俗的乡风,他有一篇小说直接以《乡风》命名。

《乡风》讲述的是一对农村夫妻各自出轨的故事,然而小说里没有出现夫妻吵架、情人打斗的场面,也没有追究谁的错或谁的责任,甚至连一点点道德谴责的意味都没有。丈夫五福对从前恋人晓叶的藕断丝连,妻子杏子一开始对从前恋人志达的拒绝到主动,杏子和晓叶两个情敌之间的互相理解和安慰,让这个似乎应该丑陋的故事变得温情,闪耀着人性的光芒,世俗的善恶道德标准全部隐去。而小说的题目《乡风》更有画龙点睛之妙,民间淳朴的郁郁风情和善良的人性呼之欲出,耐人寻味。

通读小说集《柿子在枝头叫喊》,有尖锐的现实冲突,有如诗的日常生活,有文学的新异质地,有独特的叙事风格,的确是一次畅快的阅读享受。期待王往兄的更多佳作。

艾华一觉醒来,发现导师已经坐在院子里的石凳上了。

早晨的海风里透着丝丝凉意,她拿了一件衣服要给导师披上,陈往摆摆手,看着屋檐上的风铃,念起了一首诗: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导师的神情像一个孩子,好像回到了童年的家乡。

“艾华,这样的诗词我能背上300多首,虽然年逾古稀了,你信吗?”

“我当然相信,导师永远有一颗童心的。”

陈往走到窗子下,抚摸着镂空雕花的窗棂说:“我们的文化就在这些诗歌里面,那么诗歌呢,就在一砖一瓦里,就在一草一木间,在每一缕炊烟里,每一阵微风和细雨里,走到哪里,我都不会忘记的。”

“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艾华也背了两句唐诗。受导师的影响,她也酷爱中国文化。

“是啊,”导师叹息了一声,“作者写的是巴山,写的是秋天,写的是唐朝,可是无论哪里的人,无论什么季节,无论什么年代,这样的诗都能引起你的乡愁——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啊……”

“她们是可以穿越时空的。”艾华说。

陈往点点头,又说:“我记得这院子里,原来是有好多树的,有银杏,桑树,石榴,李子……可惜呀。”

“老师,您可以把她们写到您的作品里。”艾华提醒他。

“是啊是啊!”陈往兴奋起来,“我要尽快写一部童话,就写老家的房子,我有说不完的话!”

——节选自王往《飞向海边的房子》

2022-07-22 ——评王往小说集《柿子在枝头叫喊》 1 1 淮安日报 content_189975.html 1 3 生命的节奏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