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中 姚 君
本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招投标程序,日前,淮安生物工程学校实施阳光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需要采购物资的处室、系部实行使用与购买分离,对采购物资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杜绝浪费。
管理办法明确,有采购需求的部门提交采购申请后,由财务处审核,并提交校领导审批,5000元以上采购申请要经校务会研究同意。阳光采购小组组长由群众代表担任,实行“一事一议一授权”模式。阳光采购小组事后要对采购物资进行评估,并填写反馈意见表。管理办法实施一月以来,共组织十多个采购小组对20多个项目进行采购,采购金额达185万元。管理办法的实施,有效提升了采购物资的品质、采购效率与透明度,使采购更加规范严谨,规避了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