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307件,闭会期间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24件,共计331件,创市八届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代表建议数量新高。其中工业经济方面32件,农村经济方面18件,财经金融方面11件,教科文卫方面75件,环资城建方面117件,社会建设方面37件,监察司法方面29件,其他方面12件。
去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涉及承办单位62个,已全部办结。涉及问题已经解决或者基本解决的(A类)287件,正在解决或者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21件,因目前条件限制有待以后解决的(C类)23件。代表评价满意的321件,占96.98%,基本满意的9件,占2.72%,不满意的1件,占0.3%,建议办成率80.7%。
市政府系统共47个单位主办建议304件,占91.84%,已全部答复代表。其中代表建议涉及问题已经解决或者基本解决的(A类)265件,正在解决或者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18件,因目前条件限制有待以后解决的(C类)21件。代表网上评价满意的295件,基本满意的9件。
市直党群及其他部门共15个单位承办建议27件,占8.16%,均已答复代表。其中建议涉及问题已经解决或者基本解决的(A类)22件,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B类)3件,因目前条件限制有待以后解决的(C类)2件。代表网上评价满意的26件,不满意的1件。
总体来看,主要有四个特点: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以及承办部门自觉把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实践,作为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支持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体现。市政府领导多次研究部署办理工作,亲临一线指导办理工作,协调解决办理中的难题。市政府办通过召开推进会、开展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大督办力度,有力推动了办理工作。多数承办单位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管、把好关,承办处室抓落实”的办理工作体系,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二是注重健全机制,优化办理程序。在办理过程中,大多数承办单位能够始终遵循程序规定,逐步健全创新各种制度,做到先调查摸底再认真办理,“回头看”与“跟进办”并重,传统方式联络与信息化运用结合,提升了工作质效。
三是密切沟通交流,增进理解互信。大多数承办单位内部主动作为、外部积极沟通,主动邀请代表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推动办理工作由“答复满意”向“落实满意”转变,受到了代表们的好评。
四是强化工作举措,提升办理质效。绝大部分承办单位能够本着务求实效的原则,强化工作举措,创新方法路径,扎扎实实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关口前移,注重源头发力。坚持从源头上把好建议质量关,通过开展会前视察、举办代表履职培训班等,帮助代表更好地知情知政,有的放矢、有理有据地提出高质量的建议。大会期间,专门印发《关于提出议案和建议的注意事项》,进一步规范代表建议的形式和内容。人代会后,第一时间对代表建议进行详细梳理、分类、登记造册,通过代表建议办理网络平台进行预交办。
(二)加强整体联动,凝聚督办合力。对建议进行逐件分析和认真梳理,从中筛选出5件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建议,包括航空货运枢纽建设、加快装备制造产业精准培育、整合文旅资源等重要议题,分别作为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市政府分管市长牵头领办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采取开展主任接待代表日、实地指导督导等方式,使办理难度大、系统性强的重点建议得到扎实推进。落实“大督办”机制,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的通知》,对每件建议的督办委室逐一进行明确,规范了对口督办的内容、时间、方式。
(三)常态跟踪督导,严格考评激励。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的联系衔接,实时掌握各承办部门、协办部门的办理进度、办理质量、协作配合情况等,及时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视察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督促承办单位提高按时办结率和优质办成率。深化代表建议办理结果评价机制,开展代表建议先进承办单位评选。创新开展《人大代表替你问》电视问政节目,有效助推代表反映问题的解决。
三、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和改进建议办理工作:
一是进一步推动代表反映问题的有效解决。督促承办单位强化责任,自我加压,增强落实意识,凡是列入A类的代表建议,尽全力办好办实。
二是进一步做好“回头看”工作。督促承办单位对上届代表建议进行全面梳理检查,对列入计划解决的代表建议(B类建议),加大跟踪办理力度,对原来没有条件解决的C类建议,认真评估目前是否已具备解决条件,一旦条件成熟,迅速启动办理。
三是进一步加强办理工作的协调配合。对涉及部门比较多、办理难度比较大的建议,督促市政府办公室及其他承办部门加大协调力度,细化责任,明确分工,狠抓落实,推动问题尽快解决。
四是进一步加大监督考核力度。督促“一府一委两院”强化督查和考核,丰富督办方式,形成定期通报制度,对于超时办理、推诿扯皮以及自行将办理任务摊派下属单位的承办部门严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