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购买低价便宜酒,装进回收来的高档酒瓶里,包装制作成价格昂贵的高端白酒,李某军在五年多的时间里,销售了37万余元这样的“高档白酒”。近日,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披露了该起案件,造假的、售假的都被依法判了刑,并处以高额罚金。
2017年至2023年1月期间,被告人李某军以购买洋河普优大曲、洋河金敦煌等低端白酒灌装进回收的中高档酒瓶的方式,包装制作“今世缘”“国缘”“梦之蓝”等系列高端白酒,并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对外销售,累计销售金额375867元,违法所得12万余元。被告人李某平明知李某军所售白酒为“假酒”,仍多次购进并在其经营的超市内对外销售,销售金额24万余元,违法所得7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军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被告人李某平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五千元,两被告人违法所得均予以追缴并没收。
■融媒体记者 何剑峰
通讯员 赵德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