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巡城

制作虚假售后手续 陆续捞走公司60余万元

法院18天追赃挽损

本报讯 为了多赚钱,淮安一家电机公司负责售后的工作人员,伙同部门领导、离职的前同事内外勾结,在两年多的时间内,通过制作虚假的售后手续,将电机维修费用占为己有,并将电机非法出售,涉案金额达到603828元。在近日召开的“全市法院司法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此案例。

袁某是淮安一家电机公司售后管理员;周某曾在该电机公司工作7年,离职后自主经营了一家维修公司。2019年5月,袁某和该电机公司品质部部长郭某商定,通过制作虚假的售后手续,将电机维修费用占为己有,并将电机非法出售给周某,从中捞点油水。至2021年8月案发时,袁某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603828元,郭某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136968元,周某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499360元。

审理过程中,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快审快判,多措并举及时追赃挽损,18天时间内,将企业损失的60余万元全额追回,有力保护了民营企业财产权益。

淮安经开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三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职务侵占罪。法院判决,袁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周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郭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据悉,2023年,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出台了《关于优化法治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十条措施》(简称《十条措施》),要求全市法院围绕《十条措施》,依法充分发挥职能,为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做优做强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融媒体记者 何剑峰 通讯员 赵德刚

2024-01-10 法院18天追赃挽损 2 2 淮海晚报 content_237432.html 1 3 制作虚假售后手续 陆续捞走公司60余万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