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委人才办共同印发《淮安市发明专利奖评奖办法》(以下简称《评奖办法》),设立淮安市发明专利奖,奖项设置包括金奖、银奖、优秀奖。 ■通讯员 戴军 韦玮 李银银
●哪些可以参评?
根据《评奖办法》,我市企事业单位拥有的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或者设计独特,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符合国家、省和市产业以及环保政策,并有相对完善保护措施的有效发明专利项目可参评淮安市发明专利奖。
●评奖有哪些要求?
《评奖办法》规定,淮安市发明专利奖每年评审一次,参评发明专利授权时间为截至上年底(含12月31日)。金奖不超过5个、银奖不超过10个、优秀奖不超过20个,奖金分别为4万元、2万元、0.5万元。获得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应当将部分获奖奖金用于奖励获奖项目的发明人以及对该项专利技术实施做出实质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评奖办法》着眼于发挥专利奖励制度对创新发展的激励作用,对于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水准保护和高效益运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