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维红(身份证号码:32083019******3626):
本委受理淮安市恒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后,有关仲裁文书等材料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仲裁庭将于2023年12月12日上午9:30在本委开庭审理此案。届时你如不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淮安仲裁委员会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