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上午,淮阴区人民法院代院长刘洋担任审判长审理一起诈骗案。由院领导担任审判长审理重大复杂案件是该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具体实践。当天共有27名人大代表旁听了庭审。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某、罗某、王某某涉嫌犯诈骗罪。黄某某(另案处理)在柬埔寨、缅甸等地组建针对中国国内不特定人员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陈某某、罗某、王某某在该犯罪集团中分别担任大组长、小组长、业务员等角色,利用电信网络诈骗,涉案金额特别巨大。
庭审中,在合议庭主持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诉讼程序有序进行。经过合议庭成员评议,该案当庭宣判,以诈骗罪分别判处陈某某、罗某、王某某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2年6个月、12年、6年,并处罚金。宣判后,法庭对旁听人员开展了防范、远离电信诈骗等法治教育。(张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