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红霞(身份证号码:32082119******150X):
本委受理申请人黄中平与你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现本委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选指定仲裁员通知书及仲裁手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仲裁员选定书和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将于2023年10月11日组成仲裁庭,请你于仲裁庭组成之日起5日内至本委领取组庭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仲裁庭将于2023年10月27日上午9:30在本委开庭审理此案。届时你如不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淮安仲裁委员会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