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近年来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从2020年到2022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从93.09%上升至97.16%,行政案件调解撤诉率从26.24%上升到39.31%、败诉率从13.56%下降到7.65%。“两升一降”的背后,是我市强力推进县区政府“一把手”示范出庭、实现县区政府“一把手”出庭应诉全覆盖的成果。近期,该创新做法获评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十大创新工作。
为解决“告官不见官”这一问题,2021年初,市法院联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采取措施强力推进县区政府“一把手”出庭应诉。该院在行政审判年报中单设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模块,提出提高出庭率等建议。市委市政府首提首创全市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年必须出庭一次以上”,并将“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写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纳入考核指标,营造出庭应诉水平提升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求市委依法治市办联合市法院在全市开展县区政府“一把手”示范出庭应诉、考评、解纷等活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上述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在全市推广。
为规范该举措,市法院提请市委依法治市办出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规定》,明确了法院向被诉机关发送《出庭应诉通知书》、向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发送《出庭应诉联动告知书》等相关规定,同时,司法行政部门要向涉案机关发送《出庭应诉交办函》,从多方面强化县区政府“一把手”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督促提醒工作。在多部门联合推动下,目前,我市“民告官”案件已形成“人民法院通知、应诉机关执行、司法行政监督”的常态运转体系。
在抓好制度保障的同时,该院还通过开展各种活动,不断提升县区政府“一把手”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意识。开展庭审观摩“季季看”活动,每季度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观摩典型行政案件庭审活动;与市委依法治市办联合建立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评价机制,将行政机关负责人是否出庭、是否答辩、是否答问、是否辩论、是否表态、是否化解等作为庭审评价的项目,实行百分制评价,积极推动他们出庭应诉由“出人出庭”向“出声出彩”转变;建立涉府行政案件应诉信息交流机制,及时将涉府行政案件反馈至市委依法治市办,及时跟进协调、精准制订出庭计划,不断提醒督办,确保县区政府“一把手”100%示范出庭。
“一把手”行政诉讼示范出庭全覆盖有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市法院与市司法局共同建立行政争议纾解平台,将适宜协调化解的行政争议分流到各县区纾解站点,由专、兼职调解员开展调处工作。据统计,两年来,全市化解诉前行政争议300余件,诉讼调解撤诉案件491件,调撤率达34.5%,判后跟踪化解“骨头案”30余件。
(何正洪 赵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