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清江浦区法院审结一起申请解除强制医疗案件,并依法发出解除强制医疗决定书。据了解,法院对因被强制医疗人病危而依法解除强制医疗决定,在全市尚属首例。
该起案件申请人顾某2022年4月因精神疾病发作暴力伤害他人。经司法鉴定,顾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同年11月,法院依法作出决定,对顾某予以强制医疗。此后,顾某一直在淮安市某医院接受强制医疗。
今年4月15日,因顾某患食管癌等综合病症引发呼吸衰竭,医院向顾某家属出具了病危通知书。“医院下了病危通知,父亲也昏迷了好几日。作为子女,我们只有一个心愿,就是在父亲临终前带他回家看一眼。”4月25日上午,顾某的儿子来到法院,申请解除对顾某的强制医疗决定。
顾某强制医疗案的承办法官在了解顾某儿子的申请后,对其请求表示理解,立即向医院了解情况,在得知顾某确实生命垂危后,与检察院、医院进行了沟通,并决定当日下午召开听证会。
当日下午,顾某家属、医院、检察院均出席听证会。法院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评估意见书进行审查,认为顾某病危,已经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当庭决定对顾某解除强制医疗。
“刑事审判,既要打击犯罪又要传递司法温情,在维护法律权威、保障当事人利益的同时,更应体现对生命的尊重与关怀。”承办法官说。
■融媒体记者 王磊 通讯员 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