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放心吧,保证不影响你春耕播种,以后咱们好好合作,随时打我电话!”“改天一起吃饭!”4月12日,涟水县一片绿油油的农田边,种粮大户徐某和农机公司销售人员互相拍着肩膀聊得眉开眼笑。谁能想到,数天前,他们还是一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闹得剑拔弩张、不可开交呢!
涟水县村民徐某经营家庭农场,承包一千多亩农田,是当地颇有名气的种粮大户。2021年,徐某和当地农业机械公司因农机质量和尾款等原因打起了官司,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徐某分期付款。后来,机械出现故障,农机公司认为超过质保期不予维修;眼看农时在即,徐某坚持要求农机公司维修好机械再继续付款,双方矛盾再次升级。徐某先后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和执行复议,案件被移送到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
案件受理后,在市法院法官组织的现场谈话中,双方情绪对立明显,均表示将继续申请执行监督并信访。徐某坚持让对方来维修:“几万元的东西现在不能用了,你们如果不来修,我还要告你们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另一方也毫不退缩:“你连农机的款项都没有完全付清,何况这个也过了‘三包’期限了,我们有我们的原则!”双方争得面红耳赤,农机公司人员起身径自离开,徐某见状也不管不顾地摔门而去。
虽然调解的希望不大,但是市法院执行裁判庭在研究该案的时候,仍然决定把纠纷化解放在第一位。庭长徐炜说:“这场纠纷已经形成尾款支付纠纷案件和执裁案件异议、复议案件,如果当事人再提起产品质量诉讼,那就是四起案件。双方的矛盾不解决,可以预料的是还会产生其他案件,我们执行裁判庭‘终结行动’的核心就是要实质性化解纠纷,让矛盾纠纷从我们这里终结。”
合议庭认真分析案情,寻找案件突破口,发现徐某多年来一直在对方企业采购,即使在这次纠纷中仍然对对方的农机质量表达出较为认可的意见,双方的矛盾很大程度是沟通上产生的问题,建议加强沟通工作。
该庭法官再次来到该村,开展登门调解工作。经过耐心疏导,双方终于吐露了心声。原来,得知徐某的农机出现了故障,企业本来已经派去了维修人员,但企业维修人员需要先将机器拖到维修点进行全面检修,然后订购需要的农机配件,等配件到了才能开始维修,来来回回需要时间;徐某却认为是企业故意拖延,说了一些不好听的话;维修人员都是年轻人,一气之下不愿意再去维修,这才导致矛盾越来越尖锐。
法官一边劝说农机企业以和为贵图发展,口碑出去了,会有更多的生意上门;另一边也劝说徐某“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尽快处理好纠纷,把精力投入到春耕上。
经过法官多次做双方工作,农机公司意识到农民种粮不易,作为农机公司更要有担当,主动为徐某购买的全部农机进行免费维修保养,保障农机在一周内全部运行正常。销售经理向徐某保证:“用我们家的农机,让你无后顾之忧。”徐某也开心地表示:“我到时候亲自把执行款送到你们厂!”
临行前,众人拉着法官一起合了影。照片上,徐某和企业人员亲昵地搂住了肩膀,脸上都露出开心的笑容。徐某握住法官的手说:“烦心事了结了,这下踏实了,我回去就安排春耕。等这季收成了,一定送袋大米给你们尝尝!”
(赵大为 王学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