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款项已经按期足额履行完毕,这场矛盾纠纷圆满解决啦!” 12月15日,接到市法院的回访电话时,上诉人卜某高兴地说。
这要从今年5月26日说起,上诉人卜某等人与被上诉人置业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在市法院开庭,市委营商办副主任孙鹏,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陶光华,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新阳及近30名企业家代表坐在旁听席观摩庭审。这是市法院和市委营商办、市工商联联合开展法润民企“双走进”活动的内容。观摩庭审结束后,企业家纷纷表示以后在经营中会注意避免此类矛盾纠纷。
就此案的解决,市法院庭审后邀请市工商联选派调解员协助调解,形成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合力。承办法官朱佩通过庭前阅卷和合议庭审理,发现双方积怨较深,矛盾纠纷较大。2017年,双方关于是否解除股权转让合同产生纠纷,经过一、二审及再审,法院判决确认双方合同已解除。对于合同解除后如何处理股权,双方又产生争议:卜某要求张某、陈某、置业公司返还股权转让款1000万元,张某、陈某及置业公司提起反诉,要求卜某承担违约金、损失合计1500万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提起上诉。承办法官根据纠纷的症结所在,一层层抽丝剥茧,为当事人理清解决问题思路;市工商联调解员向当事人阐述交易风险、经营困境等,让双方相互理解各自的艰辛。经过多轮协调,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这起“双走进”观摩庭审涉及的股权转让纠纷案,在市法院与市工商联联合协调下完美收官。
今年以来,市法院扎实开展法润民企“双走进”活动,深入420家企业走访,解决法律问题100余件,为江苏金象等20余家企业提供法律体检服务,梳理排查风险点310多个。开展此项活动,既有利于诉源治理,借力化解涉诉矛盾纠纷,也有利于提升民营企业家司法获得感和营商环境满意度。在2022年“万家民企评营商环境”对比分析报告中,市法院涉企评价位列全省法院第二。
(赵大为 董桂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