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16日下午,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被执行人姚某被清江浦区法院执行局干警依法送拘。
据了解,姚某以资金周转需要为由,多次向申请人刘某借款,合计近100万元。可借款后,姚某却拒不偿还。刘某多次索要无果,无奈将姚某诉至法院,要求其归还本金并支付利息。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姚某偿还原告刘某借款本金92万余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姚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后原告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今年9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对姚某开展财产调查,发现其名下唯一一套住房已经被其他法院依法拍卖、名下的银行账户也被法院多轮冻结。执行法官依法向姚某下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将其微信账户进行冻结,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但姚某依旧拒不还款。
屡次三番拒绝还款,姚某最终因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11月15日下午,该院执行局干警依法搜查姚某的住所,本以为会一无所获,却意外在查看姚某手机时,发现其微信钱包在被法院冻结后有大额进账记录,且此前一年内几乎每月都有几万至十几万不等的流水。面对巨额的进账流水,姚某坚称这些进账并不是本人财产。执行法官对其教育后,姚某依旧不配合主动还钱。11月16日下午,法院依法对姚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承办法官表示,下一步,法院将对姚某的微信账目情况进行仔细调查,并采取进一步强制措施,切实维护申请人的胜诉权益。法官表示,司法拘留并不等于免除还款义务,人进去了,钱依然要还!法院执行具有强制性,拒不配合必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融媒体记者 王磊
通讯员 王淑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