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利用收购来的二手车故意制造事故,再利用还未到期的保险来骗取保费,在短短2年时间里,被告人胡某单独或伙同他人,先后制造了5起交通事故,骗取保险公司理赔金215580元。如此高的事故频率,最终引起保险公司怀疑,故意制造事故骗保行为也终于被发现。日前,淮阴区法院审理了该起保险诈骗案。
据胡某交代,为了骗取更高额的保险金,他通常收购的都是名牌二手车辆,这样即使发生了小事故,换个零件往往都要几万元,一开始其只是想通过骗取保险金用来维修车辆,成功骗保后,胡某也越来越大胆,之后更是直接制造事故骗取保险金。胡某为了骗保能有多离谱?他故意把车推进鱼塘,故意制造追尾事故,不仅和小轿车追尾,还制造了和货车、搅拌车、挂车等追尾事故。
2018年6月14日,胡某在轿车已经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与他人商定通过伪造车辆入水事故的方式骗取保险理赔金完成车辆维修。他在将车开至淮阴区南陈集镇某村时,将车停在一鱼塘附近,安排他人故意将车辆推进鱼塘,“事故”发生后,胡某将车辆交由事先约定的某汽车服务中心维修,并向某保险公司进行虚假理赔,骗得保险理赔金35000元。
第一次得手后,仅仅过了三个月,胡某换了辆车继续骗保,在轿车已经发生故障的情况下,又与他人商定,以伪造车辆追尾事故方式骗取保险理赔金完成车辆维修。这一次胡某“导演”的剧情是轿车与一辆货车的追尾,胡某安排他人驾车至枚乘西路一信号灯附近,与事先约定的一辆货车发生追尾事故,这一次胡某骗得保险理赔金42800元。
2019年10月16日、2020年1月16日、2020年7月8日,胡某故技重施,先后“导演”了轿车与轿车碰撞事故、轿车与搅拌车追尾事故,以及伪造了轿车与两辆挂车在红绿灯路口的三车追尾事故,分别骗保了38400元、12700元、86680元。
案发后,被告人胡某及其他骗保人员先后被警方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某等人作为被保险车辆实际所有人和投保人,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属于共同犯罪,其行为均已构成保险诈骗罪。最终判处胡某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万元,其余参与骗保人员分别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缓刑至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均被处罚金1万元。13万余元违法所得被公安机关暂扣并发还被害单位,剩余违法所得继续追缴后发还被害单位。
■融媒体记者 王磊
通讯员 王丽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