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间不起眼的民房,在没有任何防爆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却散乱地堆放了200余件非法烟花爆竹。
近日,金湖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相关线索举报,在县城内有一个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窝点。警方迅速组织警力,快速出击,本次行动查获了一个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窝点,当场查扣23个品种200余件烟花爆竹,及时排除了安全隐患。
经查,庄某(男,54岁,徐州人)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采购、存储、销售烟花爆竹案值8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庄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岁末年初,为切实防范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事故,守护平安和健康,全市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强化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宣传,严抓烟花爆竹源头治理和过程安全监管,加大对非法存储、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的惩处力度。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可通过110报警电话,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存储、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警民携手,共铸平安。
同时,禁燃禁放不能忘,在禁燃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将面临罚款、行政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
■淮安公安微警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