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 倩 李文涛
本报讯 近日,盱眙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4年起,王某从谢某处购买板材,但一直未进行结算。今年初,经双方结算,王某向谢某出具欠条一张。后谢某多次要求王某给付,王某均以种种理由拒绝给付。
受理该案后,盱眙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认真查看卷宗、研判案情,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的前因后果,指导当事人补充证据材料。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通过调解的方式更有利于解决双方的矛盾,承办法官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分析利害得失,引导双方从法律规定、节约成本等多方面因素进行换位思考。经过承办法官多次耐心细致的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王某当即履行了还款义务,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判决不是案件的终点,事了才是司法的追求。该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工作原则,着力打好“调解+即时履行”“组合拳”,把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作为司法审判的目标,用实际行动为“实质解纷”按下快捷键,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