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伍晓伟
近年来,金湖县人民法院按照市县工作部署,依法支持当地政府开展闲置和被侵占集体资产资源集中治理行动,推动区域空间形态重构、空间布局优化、空间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收回被侵占土地
催生绿色产业
今年秋收过后,金湖县塔集镇某米业公司内机械轰鸣,一袋袋包装上印有“荷香有机米”字样的大米被生产出来。工人们按照不同规格进行分装,并发往全国各地。
多年前,该企业所在地周边的土地曾被农户侵占,无法发挥应有作用。回想土地回收的过程,塔集镇横桥村党总支书记丁文清历历在目、感慨万千。
荷花荡景区是国家4A级旅游景区,坐落于横桥村境内。基于景区发展需要,自2016年起,横桥村集体所有的1000多亩荷塘被划进景区范围。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导致景区核心区周边分布的荷塘被部分村民私自占有。
2022年,经塔集镇与景区协调,原集体所属荷塘的经营管理权重新移交给横桥村。但收回被侵占土地并不顺利,横桥村不得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金湖县人民法院宝应湖法庭法官李月琴接手案件后,多次实地走访了解情况、仔细分析案情,决定采取突破个案、以点带面的方法解决问题。随后,李月琴在横桥村巡回审理一起农户侵占村集体土地案件,并组织村民旁听。该案的审理帮村集体收回了土地,并产生了“一树动百枝摇”的效果,侵占土地农户纷纷主动与村委会协商退还事宜。
土地回归村集体后,该村对土地进行复垦改造。通过产权交易中心,该村将所有复垦土地统一发包给种植大户。种植大户利用土地集中连片和规模化经营的优势,应用现代农业科技,实施稻虾、稻蟹混养,发展无公害绿色产业。对外承包土地每年为村集体增收40余万元。
盘活闲置资源
腾旧巢引新凤
近年来,金湖县人民法院加强与政府联动,排查全县“僵尸企业”或“长期睡眠”土地,依法对152家企业进行强制清算或转入破产清算。政府采取“破产拍卖+招商引资”的方式,让“沉睡”的资源重新焕发生机和活力。
2007年,金湖经济开发区与大连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该公司投资2亿元在金湖建设机械制造项目,金湖经济开发区为其提供项目用地171亩。截止到2021年,该项目仅建成厂房2.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投入远低于协议约定,且项目经营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变成闲置低效用地。为此,金湖经济开发区向金湖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对方解除协议,该公司退出项目场所。
该院依法支持了金湖经济开发区的诉讼请求。为促进闲置资源尽快再利用,尽可能引进优质投资企业,该院在启动司法拍卖程序的同时,建议金湖经济开发区推荐实力强、产业前景好的投资企业参与司法竞拍。三家有投资意向的企业参与竞拍,某铝业公司以5600万元的价格中拍。该公司对原土地厂房进行改造扩建,并迅速投产达效。今年前10个月,该公司实现产值近20亿元,利税1.1亿元。
近三年来,该院成功释放建设用地586亩,帮助政府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同时也为一批重大项目落户金湖提供了空间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