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体记者 李 蓉
通 讯 员 缪 源
本报讯 今天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近年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自然资源工作定位,切实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以全面推进“法润自然”法治文化建设为抓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全系统法治能力、法治水平稳步提升,为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深入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不断用科学的思维方法和工作方法狠抓落实。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提高运用法治手段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依法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驰而不息推进普法宣传教育。结合自然资源系统普法宣传日和相关时间节点,运用新媒体、新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加强“法润自然”法治文化建设,不断丰富自然资源法治文化新内涵。结合打造“两河一湖”法治文化集群的相关文件精神,不断延伸基层触角,创新宣传载体,因地制宜在洪泽湖大堤防浪林台文化长廊、白马湖湿地公园沿湖布点自然资源法治宣传阵地。制作的《枪响之后》普法视频获省自然资源厅以案释法短视频大赛一等奖。
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效。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办法(试行)》等,聘请法律顾问,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外脑”作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提供“嵌入式”法律服务。常态化开展自然资源法治业务培训。邀请行业领域专家学者举办专题培训活动,围绕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等领域的案件高发点、疑难点、风险点进行重点讲解,为一线执法人员答疑解惑,增强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实操能力。部署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坚持目标导向,追求行政执法质量提升实效,形成部署、落实、督察、考核闭环。
提升行政争议案件办理质效。加大化解督导力度。改变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思路,由被动应对向主动化解转变。对新收行政争议案件,召集相关人员集体研究化解对策;对存在较大风险案件,及时下达风险提示函,责成落实源头化解职能,力争将矛盾就地化解。加强法治审核。在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履职答复等过程中,将法制审核作为作出行政行为的必经程序,采取法制审查全程跟进机制,保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加强争议案件化解。健全联动机制,进一步强化与法院、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的配合。聚焦推动源头治理,把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预防化解行政争议,促进行政争议诉源治理。以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施行为契机,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结合行政调解制度,依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分析案件高发多发原因,深入挖掘共性问题,开展以案释法、精准施策,真正实现“纠错一案、治理一片”,提升“靶向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