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高 林
本报讯 2022年10月的一天夜晚,夏女士在盱眙县淮河镇淮河大桥附近散步时,从正在施工的桥面跌落后摔伤。夏女士将施工方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日前,盱眙县人民法院判决施工方承担次要责任,对受害人进行相应赔偿。
事发当天晚上,夏女士经过正在施工的淮河大桥北侧桥面时,从桥面中间空隙处坠落至离桥面约8米高的平台上。夏女士被送至医院住院治疗,经鉴定,她的伤情构成八级伤残、十级伤残各一处。
事后,夏女士就此向施工方提出赔偿。因双方就赔偿问题长时间无法达成一致,今年年初,夏女士将施工方起诉至盱眙县人民法院。日前,该院审理后认为,夏女士夜晚进入正在施工的桥面,因疏于观察,不慎从桥面中间空隙处坠落,其自身安全意识不足,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对事故发生存在较大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被告施工方因不能证明事故发生时其在危险区域设置了相关禁行标志及围挡,致使夏女士进入未完全封闭的施工桥面,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应对夏女士的损害承担次要责任。最终,该院判决施工方承担30%的赔偿责任。案件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施工方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