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伍晓伟 董人荣
本报讯 日前,金湖县人民法院法官宋璇和县人大代表葛海静联合调解了一起物业服务纠纷案。在他们的共同努力下,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这是金湖县人民法院与县人大联合开展的人大代表参与化解诉讼矛盾纠纷又一成功案例。
杨某是该县某小区住户,自2016年以来拖欠物业费合计4914元。物业公司多次通过致电、登门、寄送信函等方式敦促杨某履行缴费义务,但杨某一直拒绝给付。物业公司遂向金湖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调解过程中,杨某称自己和家人常年在外地工作,自2016年在该小区购买涉案房屋后,只是逢年过节才回来住几天,并没有享受物业服务,不应该缴纳物业费。宋璇从法律的角度向杨某阐释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的法律依据和相关规定,葛海静则从情理的角度向杨某讲解物业公司是基于小区整体提供服务,不能把住户个体服务与小区整体服务分割开来。经过宋璇和葛海静的释法说理,杨某才知道空置房屋也应缴纳物业费。鉴于杨某的情况特殊,物业公司减免了杨某部分物业费。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纠纷在诉前得到有效化解。
今年以来,该院通过“人大代表+法官”模式成功化解各类诉讼矛盾纠纷40余起。“人大代表作为中立方,其言行更容易被当事人接受,有利于化解矛盾纠纷。同时,人大代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也有利于对法院司法活动进行全程监督。”金湖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