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体记者 唐筱葳 左文东
杜勇清 刘志钧
微观见大义。盛夏时节,在淮安工业园区与江苏斯德瑞克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范阳海的对话,很容易让人想到这五个字。
话题从塑料制品切入,自然绕不开“限塑令”——
2007年12月31日,国务院下发通知,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通知明确:自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同时在所有商超、集市等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
从2015年1月1日起,吉林省成为全国首个全面“禁塑”省份。浙江、海南、北京、河南、四川甘孜州等地也相继将“限塑令”升级为“禁塑令”,以此消减“白色污染”。
从“限”到“禁”,一个小小的塑料袋背后,究竟有着怎样的社会治理逻辑?
一个客观事实是,包括塑料袋在内的塑料制品,人们普遍是用得较多,对其危害却知之甚少。
“聚氨酯,塑料制品的主要原料。聚醚多元醇,也就是业内常说的聚醚,则是聚氨酯的核心原料。传统工艺之下,要论及它的危害,至少有两个方面,一是不可降解,(下转A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