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我市建立“工会+检察”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协作机制

■通讯员 张 强 卢克余

本报讯 为充分发挥工会和检察机关职能,以更强工作合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市总工会与市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协作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工作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作办法》)。

据了解,《工作办法》共12条。其中规定,市检察院在市总工会设检务工作站,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开展结对共建、开展联合调研、加强人才交流和培养等。《工作办法》明确规定,市检察院和市总工会重点围绕职工反映强烈的涉及劳动权益保护的普遍性问题、新就业形态下劳动者权益受侵害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案件线索移送。市总工会对需要市检察院监督立案的,可以向市检察院移送监督线索;认为法院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确有错误的,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的,或民事、行政案件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可以向市检察院移送案件监督线索;发现涉及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超时加班等侵害个体职工劳动权益的情形,劳动者有民事起诉意愿,但因诉讼能力较弱等原因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可以向市检察院移送支持起诉线索;发现产生或可能产生行政争议的涉及劳动者合法权益案件,可邀请市检察院参与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发现在公平就业、职业伤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方面损害广大职工合法劳动权益,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须向市检察院提供公益诉讼线索。同时,还将协同运用“一函两书”制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领域矛盾纠纷。

此外,《工作办法》规定,市总工会与市检察院将依托“工会+检察”劳动者权益保障协作机制,联合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广泛开展以案释法、普法讲座等活动,助推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氛围。

2024-06-28 1 1 淮安日报 content_250729.html 1 3 我市建立“工会+检察”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协作机制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