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蒋 晶 孔冬冬
本报讯 日前,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召开撤销缓刑案件听证会,对淮阴区司法局提请撤销社区矫正对象蒋某某缓刑案进行公开听证。淮阴区检察院、司法局派相关人员出席听证会,蒋某某到场参加听证,清江浦区26名社区矫正对象现场旁听。
听证会上,淮阴区司法局宣读了提请撤销缓刑建议书,阐明建议撤销缓刑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出示相关证据材料。淮阴区检察院对提请撤销缓刑建议发表监督意见。蒋某某围绕社区矫正期间现实表现、此次违法事由进行申辩。
2023年10月,蒋某某因犯诈骗罪被清江浦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在淮阴区司法局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蒋某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行政拘留七日。该局据此建议对其撤销缓刑。
合议庭将择期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