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体记者 郭敏杰 潘梦洁
通 讯 员 闵海燕 赵恩众
胡 杨
本报讯 近日,金湖县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本次活动由金湖县消保委、文明办、市场监管局主办,金湖苏宁易购广场协办,主题为“激发消费活力”,旨在凝聚各方力量共识,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共治,持续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
活动中,金湖县消保委发布消费警示,金湖县食安办发布食品消费安全动员令,并现场表彰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诚信经营先进单位、消费维权先进单位、最美维权个人等先进集体和个人。诚信单位代表、消费维权代表、最美维权个人代表等分别发言。
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金湖县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向群众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同时针对当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如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商品质量不合格等问题,进行重点讲解和警示。随后,金湖县市场监管局对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集中销毁。“今天的活动内容很丰富,工作人员讲解了假酒识别方法,以及买到假酒如何维权,让我受益匪浅。”市民张威说。
群众利益无小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2023年,金湖县消保委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主动作为,以“敢于发声、勇于担当”为工作宗旨,在消费维权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金湖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县消保委常务副主任曹福生表示,2024年将把消费者的认可作为奋斗目标,努力当好消费者的“娘家人”“代言人”,积极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法定职责,充分发挥全县各方力量,着力构建消费权益保护长效机制,聚力打造金湖消保委为民惠民的金字招牌,不断增强消费者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