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社会

金湖县人民医院顺利通过 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

■通讯员 郭秋彤 陈紫娴 巫跃文

本报讯 日前,笔者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临床试验机构备案信息平台获悉,金湖县人民医院顺利通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及四个专业的备案,标志着金湖县人民医院肿瘤科、消化内科、呼吸内科、重症医学科已达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要求,且具备开展临床药物试验的资质。金湖县人民医院又增一国字号科研平台。

GCP即《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是规范药物临床试验全过程的标准规定。GCP的宗旨在于保证临床试验过程规范,数据和结果科学、真实、可靠,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

该院自2023年2月启动药物临床试验备案工作以来,全院干部职工高度重视,按照药物临床试验要求完善组织架构、增设硬件设施、制定制度流程,为备案检查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2023年11月,该院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临床试验备案平台完成网上备案。

2024年1月10日—11日,该院接受了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专家组的首次现场检查。专家组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对医院前期准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备案成功是医院医疗水平和科研能力的综合体现。该院将严把临床研究质量关,确保药物临床试验的安全性和科学性,从而更好地为群众健康服务,为医院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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