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乃军 李 韶 孙 健
本报讯 自省、市“法润江苏 情暖民工”专项活动启动以来,淮安区从群众面临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出发,在政策范围内优化和调整法律援助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条件,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提供全流程服务,构建根治欠薪联动工作机制,尽心守护农民工“钱袋子”。截至目前,淮安区已为楚州府、港龙东望府、运河望等多个建设项目373名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及时足额讨回欠薪500余万元。
优化程序。启动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在政策范围内进一步简化和调整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条件。以往,对于法律援助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认定,需要村居进行实地走访调查,由属地镇街出具相关证明。调整后,家庭收入认定方面改为申请人先行承诺,只要申请人承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相关标准,可以先行给予法律援助,但是如果在后期援助过程中发现承诺不实,将停止援助;对于残疾人、五保人员认定,法律援助部门与区残联、民政等部门实行信息共享,不再需要群众提供医院病历、属地村居证明等材料。
开辟“绿色通道”。全面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依托区、镇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辟农民工和“一老一幼”专用“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老人赡养、未成年人抚养案件等需要及时介入的,只要基本证据达到立案条件,一律当日申请、当日审批、当日指派人员,提供全流程帮办服务。选拔12名优秀律师作为农民工权益保护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区法律援助中心实行每周24小时值班制度,提供“绿色通道”不打烊“随时办”服务。
实行“吹哨报到”。建立由区司法局、法院、人社局、住建局等9家单位参与的根治欠薪联动工作机制,构建涉欠薪纠纷监督、调解、诉讼、执行直至依法追究欠薪单位和个人刑事责任的“一站式”处置模式,实行“吹哨报到”,一旦发现农民工欠薪案件,可由单位发函简要说明相关案情,法律援助中心收到函件后,主动对接申请人并指派律师第一时间提供法援介入、刑民对接、快审快执的全流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