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体记者 吴家婧
通 讯 员 范 进 王 颖
本报讯 昨日上午,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淮安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表决稿)》,《条例》第四十二条明确每年7月5日为“淮安企业家日”。
设立“淮安企业家日”,体现了淮安对企业家的充分肯定和深深敬意。据了解,目前江苏省有7个设区市设立了企业家日,我市是第三个以立法形式设立的城市。
据介绍,清江浦历史上的开埠时间为1415年7月5日。清江浦的开埠,使得淮安迅速成为全国漕粮转输中心、全国商品流通重要集散地,是淮安成为重要商业城市的标志性节点。将每年的7月5日明确为“淮安企业家日”,策应了城市复兴梦想,体现了对企业家的敬重,有利于更好地宣传推介淮安,持续营造重商、亲商、利商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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