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要闻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打好司法服务“组合拳” 营造企业发展“暖环境”

■融媒体记者 李 蓉

通 讯 员 赵德刚 赵大为

日前,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关于优化法治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十条措施》(简称《十条措施》),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依法充分发挥职能,进一步做实“法润民企”工作品牌,为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做优做强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这是该院司法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又一有力举措。

法治既是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和目标,又是营商环境的制度动力和根本保障。2023年,全市法院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办案理念,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充分发挥护企职能,以更大作为优化营商环境

日前,涟水法院成功处理一起公司破产和解案。某生态农业公司申请破产清算,后因未能清偿对外债务被纳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发展有好有坏,破产是难免出现的市场现象。破产处置中,如何让企业避免“摔”得四分五裂,实现“软着陆”?

涟水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公司对外债务数额不大,仍具有挽救的可能及价值。该法院采用清点方式替代评估,减轻企业负担,通过引导各方暂时搁置争议债权,快速推进破产程序;通过明确股东对和解协议承担相应责任,确保和解协议有效履行。“本案是人民法院充分运用破产和解制度挽救‘三农’企业的典型案例。”案件承办人表示,本案不仅实现债权全额清偿的最优目标,也让企业短时间内重回发展赛道。(下转A4版)

2024-01-15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1 1 淮安日报 content_237822.html 1 3 打好司法服务“组合拳” 营造企业发展“暖环境” /enpproperty-->